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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娱自乐人在旅途,且行且珍惜 |
February 10 小年从新年开始沉寂,登山暂停、日志暂停,每日除了看资料、写材料、发邮件、打电话,基本上就是在茶香中发呆,抱着基本刚刚过期的三联透着乐。
敢情07年都过了十分之一了,还没搞清楚07年要干啥!
今天小年,脑子被此起彼伏的鞭炮声搅和得实在烦。
落后蒙昧,或者自卑胆小的部落才好用这种单调的响声来威吓敌人给自己壮胆。问题是,响了半天,也之后漫街的汽车报警器有点反应啊! December 31 2006年最后一天胡思乱想2006的最后一天,发现对世界是更没有什么把握了。 萨达姆就这样给勒死了,突然发现,虽然从有记忆开始就没看过不说中东那旮沓的新闻,但是这个人的离开意味着什么,我还是一点概念都没有。 想想生命中,有多少事情,存在的时候司空见惯,却从来没有去认真关注它。回到关于时间的问题上,假如能够回到过去,改变信息,那么未来会是什么样子呢?或许是不是应该从现在开始改变?你怎么知道现在改变了,未来就一定会比现在不改变好?……我是不是干脆回到俺爹俺娘没认识的那一刻捣点小乱呢?这样“自杀”是不是够有创意!
不说这个“心心我我”的问题了,本来头就晕。且看现在:
扬子鳄娃娃鱼都上了餐桌,叫做“发掘传统菜肴之精华!” 四有“新”人:有梦做,有事干,有钱花,有人爱!——原来也不难,俺天天都作梦 一个声音用土锅闷着的人拿了唱歌第一名 波兰的总统和总理是双胞胎,新闻里就像是看好莱坞的变脸科幻片 农药是不是只有害处呢?未必!17、18世纪著名的琴师之所以杰出原来是因为那时的杀虫剂令制作提琴的木头变质了 LV的最新款包包,图案居然是咱们“著民工程师(民工)”朋友们迁徙的必要装备——蛇皮袋,人家这叫“奢侈品牌的民主化”倾向 ……
得了得了,够晕了,赶快收工,去找找我搬家时用的那几个蛇皮袋吧,元旦的任务是:用这个蛇皮袋,换到一个LV包包!对啊,赶“换客”的时髦呗。别说我朱鼻子插大葱,顶多是偷个鱼翅背着就把自己当天使而已。
哈哈哈哈哈哈,come on!2007继续疯狂!每天在路上感叹“满城都是铁疙瘩”,继续与女博士姐妹们手拉手、肩并肩,推翻三座大山(工作、论文、找对象)! December 29 关于时间的故事看到朋友的blog才意识到今年的圣诞节已经过了哦,对这个节日本来就没什么兴趣,主要是因为没什么好玩的,到哪里都是人太多。感知它的主要因素是突然发现2006年就要over了。恍恍忽忽的一年啊,度日如年的日子那么多,却没有办法在自己的履历上写下多少有卖点的东西。所有收获,无论是来自于书籍还是生活本身,都是只能在人生中慢慢体现的,只能以所谓“厚积博发”来自我安慰而已…… 说白了,不过就是人和时间的斗争呗,互相消磨,互相创造。
时间对于我这种物理很差的人,真的是有点深奥的。两天看了一部Steven Spielberg久远前拍的片子《回到未来》。90或80年代?反正那时美国人的牛仔裤还是紧裤腿儿的,女生还穿宽松的牛仔衬衫和旅游鞋。 故事说的是1985年在美国一个小城里,有个叫Marty的高中男生认识一位绝顶高明又不坠尘世的科学家——博士,一日博士向他展示自己最新的科研成果——时间机器,却不料遇到恐怖分子袭击,博士中枪。他为了逃避,跳入时间机器,加速逃脱过程中启动了时间装置,回到了30年前,即1955年。为了“回到未来”,他只能去寻找1955年的博士,利用他从1985年带回的一系列对于1955年具有预见性的信息,安排着每一个步骤。可阴差阳错,他居然搅扰了自己老爸和老妈相识的机遇,导致他1955年的老妈反而爱上了干练、热情的自己。这下可糟了,1985年也将随着这个时点的改变而改变,他和他的兄弟姐妹都开始在照片上慢慢消失。于是,除了安排回到未来的计划,他还必须制造机会,让他老爸和老妈相爱。可谓是费尽了周章,不过总算实现,而且还在这个过程中改变了他老爸猥琐懦弱的性格,改变了他老妈修女般的矜持和封闭保守。待他回到1985年一看,其父已成杰出的作家,兄弟姐妹也都变得自信可爱,老妈也支持他大胆恋爱,连曾经一生都欺负他老爸的一个恶棍贝夫,都成了必恭必敬给他家洗车的杂工。最神奇的,是他离开1955年之前,把博士会遇难的消息作了留言,以至于博士先知先觉穿上了防弹衣! 而后,博士继续去进行他的时间旅程,目标2015年。不久,博士就赶回来找他,称他必须一起去2015年帮助他儿子逃脱一场牢狱之灾。在未来Marty起了贪念,打算把一本体育统计带回1985年,以便在体彩赌博中中奖。确被恶棍贝夫(此时是个驻拐杖的老头)悄悄偷走了体育统计和时间机器,回到了1955年……。等他们回到1985年,惊讶地发现,家乡的小城怎么就变成一个乌烟瘴气的地方。到处都是赌博和暴力。而自己的家已经彻底解散,爸爸早在12年前就被害,妈妈为了自己兄弟三人的生活不得不嫁给变态的贝夫;而贝夫这个家伙确因几十年来不断的中奖,成为当地最有钱的人,并且左右了小城的一切。于是,Marty和博士又回到1955年,计划销毁贝夫带回去的那一本体育统计。在又一场精彩的战斗之后,目标终于达成,而博士确因雷电消失了。正在Marty一筹莫展之际,一个邮差却给他送来一封来自1899年的信,原来,博士回到了1899年的西部。……
后面的片子我没找到,不知道他们在1899年做牛仔,又会发生什么趣事。真是意犹未尽……
看完片子,倒不是沉溺于这些故事的情节,而是不禁对时间问题深深着迷。以前看过的关于时间机器的故事不少,记得最早正大综艺有一连续剧,说美国两个科学家试验时间机器被送回了过去,而返回却被机器故障干扰。于是在同事们不断修复机器的过程中,他们也被在不同的历史环境和时代抛来抛去,埃及艳后、拿破仑、泰坦尼克、马可波罗的中国行等等,可谓是精彩纷呈,但是虽然他们用“后验”的知识告诫当事人,却没有改变历史的进程,幸而每次在临近毁灭的时刻,时间机器总令他们虎口脱险。
还有一个比较经典的时间电影,是阿汤哥的《时光倒流七十年》,讲一个记者在获得大奖的庆功宴上收到了一份礼物,是一90多岁的老太太送来的一块手表,老太太临走时对他说:“Come to find me!”大概是本能的好奇,阿汤踏上了寻找的旅程,后得知,这老妇人刚刚去世,她年轻时非常美丽,竟与自己偶然在一著名度假酒店博物馆看到的照片一模一样,有点一见钟情的那个味道;不仅如此,70年来,老妇人遍访各界关于时间旅行的专家,收集有关阿汤的信息——原来,老妇人曾经与一个年轻人在70年前相爱,爱人却突然消失,留下了未来的硬币。阿汤决定回到70年前去看个究竟,在一个专家的指导下,他进入了某一种精神上的忘我境界(包括时间),实现了愿望,但被告知,不能看到或者想到有关未来(获奖的那个时代)的任何信息,否则将醒来。于是,美丽的爱情故事发生了,他将那块手表送给了美丽的爱人,且大有厮守终身,老死在70年前的意图。然而,关键时刻,他却看到了自己遗留在大衣口袋里的“未来”的硬币!美梦乍醒,空留美人望穿秋水……
跟这个故事异曲同工的,恐怕要数黄易的《寻秦记》了,原著俺没看全过。但是香港拍的连续剧可是当作粤语学习认真看的。讲的就是香港现代的皇家警察项少龙为了挽救女友,参与了时间机器的试验,却被送回了战国时代,因手持设备电池耗尽而滞留。却以自己的武艺和才智成为辅佐秦始皇的大将军,而且爱情事业两丰收,不仅遇到了与女友长相相同的才女,还赢得了赵国清纯公主和江湖女侠的爱情。结果因为功高盖世、政见不同,成为政治斗争的牺牲品,虽最终徒弟秦始皇念及感情不忍残杀,但仍希望后世永远都不在看到他、想到他。遂焚烧一切书籍和记录,将项少龙此人的存在彻底抹去,就是所谓的“焚书坑儒”。哈哈哈……更faint的是最后一个镜头,项少龙带着两个夫人在田边看自己儿子放风筝,突然想起来给儿子取个志向高远的名字—— December 19 一个城市的包容程度住北京已经1年半了,搬了3个地方,从建国门到西直门,后来干脆西游记到八大处脚下安家了。应该说感受了三个典型的社区。第一个是位于所谓的CBD区域,面向鬼子和高...高高级白领(一个月拿几万块钱不知道怎么花的那种)的,这种小区,宁静、清洁、服务和设施都不错,空气里也飘着金发女孩香香的味道,就是入住率很低,周围都是有钱人烧包买了投资的;第二个是新开的楼盘,属于半年就从4位数涨到5位数的那种,有现代派的园林设计、正在努力做好服务的物业,这是中国人民走向小康的一种行为艺术——买了1万多一平的房子,然后登自行车或者挤公交出门;第三个就是老北京最普通的社区了,大大一片,上万人聚集在一起,最典型的特征是:有人开电梯! 最近又在小区挪了个窝,花了3个星期都没把基础设施建设弄好。一时又宽带密码不晓,一时又要更换数字电视设备,还没弄利索,燃气费又过期只能到服务站缴纳。哪一样都得跑个半天——装宽带必须电话户主本人亲自去、燃气费一旦超过时间必须去找那个电话10次只能通一次的服务站(找不到路,居然北京燃气连网站都没有?!)、有线电视更换数字机顶盒居然还要带房产证?!!!!!于是我的房东肯定被我折磨到想吐吧。 头痛之余,回想起在深圳安家的经历,找房子——当天搞定,房东交给我的东西里面,电话、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的缴费存折一应据全,她已经在当天把前面的欠款完全交齐。家里没宽带,深圳电信可以用我的身份开一个帐户,只需与某电话绑定就行——这就意味着,我如果人在深圳,终身只需办一次宽带,因为我可以迁移。 都说深圳是个没有文化的地方,都说站在深南大道边觉得这个城市没有自己的空间。可是从基础设施的管理和服务模式,能够看出一个城市的包容度怎么样。这种包容度是扎根在人们心里的,要不怎么设计这些流程规范的人会想到这些那? 北京很大,所以感觉随便找个旮旯都能活下去,但是这个城市真正包容嘛?北京的外来人口不能不说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力,根据人事局的有关规定,可是要有相当经济实力和资历的能才能落户北京啊,将来,更多的人会抱着对“天安门的热爱”来到这个城市,在当地人冗余的房屋里筑起自己的小窝,只有经过了这个过程,他们才可能被这个城市接纳,他们的子孙才能把籍贯改成“北京”。然而,这个城市怎么样去接纳他们呢? 无形的成本正在大量的消耗着他们的激情和生命,这何尝不是这个城市的激情和生命? November 29 为了健康,真的不要生气!所有谈健康的,都有一条,叫做少生气。
生气时身体的反应还真的是非常强烈。
怒火点燃阶段:心跳开始加速,心跳的幅度越来越强,血液一股脑儿就冲到头上,手脚开始颤抖。
怒火中烧阶段:自己都能听到自己的心跳,感觉连手脚都感受到心跳的幅度,全身都跟心脏频率一起共振。脸火烧得难受,眼睛都快喷出火来,手指已经不能自如的完成较为细致的活动。此时如果说话,声音都是颤抖的。
怒火示微阶段:心跳频率小了,但是幅度还是不减,语言功能恢复,手脚运动恢复。脑子没有思考能力,脸依然灼烧。胃肠开始不适。心中极其郁闷,有撕心裂肺吼叫的欲望,难以平服。如果能骂人最爽!
怒火平息阶段及之后:其他所有感觉逐步减退的同时,胃肠疼痛加剧,持续3-7天不等。
唉,真的不能生气。如果是个高血压患者,怒火中烧时八成就“咯儿P”了。就算是一个健康的人,身体的细胞都不知道要死去多少,更不用说感情上永久的伤疤。如果将来有人把大脑研究得够透彻,我想一定能够看出来这个人生气的记录。这不,高明的中医都能从脉象诊出此人感情上受过重大的创伤。
为了健康,真的不要生气。记住:起心动念,阿弥陀佛!菩萨看着呢,到死的那天,有人上天堂,有人下地狱,一切皆了然。
啊?问我为啥生气?嘿嘿……
想起一个昆明老友以前的一句话:啊默得得哟(昆明话,非常强烈的感叹)!你费力吧气地整了一口电饭煲么,咋个还搭着一套烂茶壶!!! November 26 米线之过桥从最隆重的开始谈的话,“过桥米线”当仁不让。最知名的也是这个,全国各地均有冒牌之物,10年前到墨尔本都看见有大大的“过桥米线”招牌。
过桥米线恐怕是云南米线里面最容易复制的了,因为它的佐料不算很多,只要有差不多的熬汤原材料,好好熬一锅汤,就可以乱真了。但在北京、深圳等地方尝过过桥米线之后,却发现最难的还真的就是这个汤。再好的店,不知怎的,就是没有昆明那股香味。
昆明的过桥米线最好的,个人认为是几家国营的老店,几十年的汤头啦,当然不一样。在省外得到大大发展的江氏兄弟(应该是民营企业),汤真的逊色了一大截,浓度还是香度,都不行,主要靠的还是鸡精(不知道是不是部分因为云南的鸡鸭与外地的鸡鸭味道不一样呢?)。怎奈体制问题,真正老字号的过桥米线没有办法打出去,作为昆明人,深深感到遗憾和痛心。
过桥的传说来自于一个叫蒙自的地方,说一个读书人每日在蒙自一湖心岛上用功,其妻每日送饭,因湖心岛与外界仅一长桥相连,故每日粥饭送到已经不热了。一日,妻想给丈夫换换口味补补身子,遂宰了一鸡炖汤煮米线给夫君吃。怕路远米线烂掉,就把米线煮好单独放在一边带着。到了岛上揭开汤锅,厚厚的油漂了一锅,汤似乎又凉了,妻沮丧不已。夫盛了一匙汤品尝,顿时大叫:“烫!”。妻才发现油下面的汤还如刚刚煮沸时滚烫,放入米线,汤也不减温度。于是,妻每日均做此汤,配以切薄的瘦肉片、玉兰片(笋片)、火腿片、鸡肉、韭菜等佐料,送到岛上,才将其放入汤内,肉正好烫至鲜嫩。因妻子的耐心服侍,夫奋发图强,终高中状元,访之,曰妻之米线功不可没,故取名过桥米线。盛传至今!这是最朴实的过桥米线故事蓝本,各地、各店的杜撰和美化均以此为蓝本。
先说做法吧!真正老字号的过桥米线汤秘方是什么无从知道。经过与母亲探讨和试验,用乌鸡、老鸭、火腿骨头、瑶柱一起土锅熬制的汤浓度上比较接近,香度也凑合。
乌鸡的贡献不用多说了,高汤哪有不放鸡的呢?熬鸡的诀窍是生鸡整只熬,洗干净的鸡一定要在肚子里抹上一层盐,吊上2-3个小时,让盐把鸡肉里的多余的水分“蛰”出来。
老鸭主要是因为有油,对于形成一锅金黄的汤很有帮助,而且鸭油对人体没有危害,鸭子煮之前也用盐蛰一下,去掉那股鸭“骚”味。
火腿骨头是过桥米线汤的点睛之物,香味主要来源于此,火腿的好坏直接影响汤的质量(以后再详细单说火腿吧)。火腿带给汤一股浓郁的香气,煮的时候火腿本身的盐分也帮助鸡鸭更好的发挥出自己的特点。火腿骨髓的油与鸭油混合,使汤色不是简单的一层透明黄油漂在上面,而是有厚重的感觉,颜色更浑浊,象是一层香“压”在汤上。
瑶柱是我自己探索出来的一个配料,在没有生活鸡肉和鸭肉,火腿也不甚新鲜的情况下,瑶柱是增加鲜度和香度不可或缺的催化剂,另外,瑶柱带给汤那么一点点甜丝丝的感觉,还挺不错。
过桥米线的汤,一定是“熬啊熬,熬成阿香婆”的那种才好,炖汤的原料除了鸡肉用来做配菜之外,其他都没用。如果炖得不烂,又不想浪费的话,光吃掉这些佐料都是很痛苦的事情。所以一定要熬到肉都化在汤里、火腿骨头都只剩下一根内外壁都干干净净的空管子。
接下来说配菜,配菜其实可以很灵活,最传统的:荤菜包括生脊肉薄片、生鱼片、生猪肝薄片、火腿薄片、鱿鱼片、鸡块;素菜有韭菜、葱花、豆芽、玉兰片、榨菜丝。有些地方还加一种叫“脆哨”的东西,大概是用淹制过的无话肉小块炼油之后剩下的渣子。(还可以用来做脆哨米线,稍后再说)经高汤一泡,味道和口感都很不错。配菜没什么稀奇的,无非就是要刀功好,不然烫不熟啊,烫熟了也不够嫩。
前面讲过,米线的文章也不少于汤。蒙自的过桥米线用的是“水米线”,比较柔软,粗细适中,跟江西、桂林的米粉差不多粗细,但柔软韧性得多。昆明人还是喜欢酸浆和干浆米线。不过近年来,更多的人认识到酸浆对汤的影响,因此大多改用水米线了。米线一般是先用开水烫好的,直接下汤里。
准备上菜了!过桥米线的碗都是大口的深碗,真的可用“头大的碗”来形容咯。过桥米线最有技术含量的一条就是要用滚热的汤把生鲜的荤菜烫熟。所以在盛汤之前,要把碗煮开。捞起后,盛入滚烫的汤,因为碗也高温,所以汤端上桌子还是沸腾的,这才叫正宗。配菜都必须一片一片摊开,以便投入汤的时候不会粘在一起烫不熟。
一碗汤+一盘荤菜+一盘素材+一份米线=一套过桥米线
下面开吃!
沸腾的汤端上来,注重要是当心烫伤。必须尽快先把生的荤菜放下去,用筷子翻拨一下,确保不重叠,保证烫熟。其他的素菜和米线,就可以一股脑儿投下去了。——一碗过桥米线就OK啦!
从小到大,过桥米线的记忆太多了。记得上幼儿园的时候,都是和妈妈共吃一套,只要一份米线;再后来,就一套汤,两份米线。上了小学就是自己吃一套了。吃长饭的年纪,甚至还要和老爸再分一份米线。可惜从小到大,没有一次把那碗香喷喷的汤喝完过。真是暴殄天物啊! November 25 米线之概述既然列出了彩云之南这个栏目,那就说说彩云之南。这个念头一出来,想到的云南的东东就是米线。米线对于云南人,胜过家乡的其他任何东西。毕竟,某一处知名和不知名的风景不是属于所有云南人的记忆,甚至不同地方的云南人都很难用语言沟通交流。但是米线,确是所有云南人心目中对故乡的共同记忆,热爱故乡,就嗜米线如命。因此我经常说一句话自嘲:没出息的云南人,走到世界什么地方都不爽,就是因为惦记着这一口米线!
我是昆明人,所以我只能重点说说昆明的米线以及其他很少部分我体验过的“专线”(指云南省会之外的地方,或称“专县”,前者大概是以前云南山区交通不便,通往各个重要城市都只有一条专门运营的线路;后一种称呼则是指云南各地少数民族自治的专门区县)米线。
很多外地朋友不解地问我:米线不就是米做的“面条”嘛,有什么复杂的啊。其实米线的形状和工艺差别也是很大的。在昆明经常吃到的米线大概有三种:酸浆、干浆和水米线。
酸浆米线大概是昆明的特产啦,据说制作过程中要加入一种特别“沤制”的酸水,因此叫做酸浆。这种做法和臭豆腐的道理有点相似,虽然不好闻,酷似变质了,但是吃的就是这种别致的风味。酸浆米线因为比较软,所以都做得很粗,直径差不多5mm。昆明正宗的小锅米线、大锅米线,豆花米线,臭豆腐煮米线、卤米线都用酸浆米线做出来最好吃。因为这些吃法佐料味道比较浓,能够盖住酸浆的酸而不受影响,更能够将米线的酸和其他佐料的味道很好的融合。但是酸浆米线并不是所有云南人都能接收的,甚至包括一部分昆明人,比如俺叔叔就不吃酸浆,原因是胃不好,受不了那个酸。
明白了酸浆,干浆就不用多解释了,没有特别的酸水,米线的质地比较硬一些,也很细,能到2mm左右吧。很多人喜欢吃,大都在过桥米线里吃,以保持高汤的鲜美。本人比较不喜欢干浆,特别是后来离开家乡,发现各地的干米线水发之后就是云南的干浆。与粉丝的口感差不了多少,俨然没有吃米线的那种滑溜溜的快感了。
水米线据说是蒙自(过桥米线故乡)的特产,其实就是粗一些、软一些的干浆,不过还真有米线的柔韧和滑溜。所以也是不错的,尤其是不敢常识酸浆的朋友,水米线是很好的选择,能够体验到米线的特别之处。
要说长这么大,有什么能在梦里都想吃的,那就是米线了。有时候想想,觉得挺逗的。为什么米线就那么迷人呢?比较了面条之后,大概有这么几个方面吧:一是米线的形状是圆柱形的,彼此之间没有摩擦力,因此用筷子夹米线比较具有挑战性,不似面条,一挑就是一大筷头,几下子就吃完了;而是米线比较光滑,不像面条那么“粉”,米线不管下在什么汤和佐料里,都不会沾上过多的佐料,因此米线总是比较“清爽”的,适合干吃,也适合汤吃;三是米线的弹性很好,广告上那种小嘴一抿,一根面条“呲溜”就吸进去的场面在面条的世界其实是基本不太可能的,但是任何一个地方的米线却都能够做到。因此,吃米线可能还有除了吃之外的另一种乐趣吧。
哈哈,看来我已经有点把米线“神”化了,其实说句公道话,云南的米线之所以好吃,跟云南的佐料关系是非常密切的。我也曾经用四川的雪里红+桂林米粉煮过小锅米线,用合肥的干米线弄过过桥,但都是形似而神不似,仅仅只是形式上解解馋而已。
其实云南的风味都是这样的,形式可以复制,但是味道是无法模仿的,那就是故乡的味道!
居然这样感受了2006年北京的第一场雪下雪的时候,俺在呼呼。
雪化的时候,俺也在呼呼。
前一个呼呼,是在被窝里,后一个呼呼是在雪中的野香山。
今天天气不好,只有一个朋友如约来到香山。人少嘛,正好可以冒冒险,走走新路。于是从碧云寺后面上去,路挺陡的,基本上是直直地对着山顶冲。再后来,就选择了往次大家伙都恐惧的那条路上去了。基本上是手脚并用,攀岩而上,但的确比其他路径都更直接。
现在来说说雪吧。其实昨晚听说要有雪就在暗自渴望夜里真的下雪,因为今天要爬山。雪中爬山是一件很过瘾的事。最近的一次,应该是04年春节跟爸爸妈妈在雪中爬九华,那可是咱第一次看到雾凇。今天的雪确实只能算小毛毛,但这薄薄的雪对于登野山却恰到好处。
落叶浅浅地埋在雪里,踩上去唰唰声和吱嘎声交织起来,竟是那么有趣。整个山都笼罩在雾气里,我们只能看到正在爬的这座山顶,心中忐忑于登上山顶后的视野,未知性太大了,谁知道后面的那一个山峰到底有多高?最要命的是:谁知道后面的那个是不是最后一个!
最刺激的当然是峡谷险路一段了,雪中的峡谷很美,不失磅礴,又充满神秘。悠深的林子深处,似乎吹来吸引你的风,空气中再没有一丝丝尘土,泥土显示出更加深邃的色彩,石头也厚重了,顶着表面一层洁白耀眼。有好多地方,真的需要攀岩的功夫,计算和设计步伐与路径,否则很可能就趴在雪里,成为一个准落汤鸡。奇怪的很,走这一段路竟然没有等第一个小山包那么累,看来兴趣还是能够解决疲劳的。
很快,很直接,就到了防火道,登上了望京楼。平日里这里是各个队伍的歇脚处,今天还真是门可罗雀。看来,享受雪后新鲜空气和出游乐趣的人不多,的确,这种天气从被窝里钻出来还是需要勇气的。
下山自然也要探探路,不知不觉竟然落到了小庙。原来曾经的起点变成了今日的终点。
雪啊,继续下吧,下周西山见。 November 24 昆明土话900词之一一直都觉得昆明话是很生动的语言,尤其体现在形容词上,很多语言从读音就可以给人感观上的刺激,仿佛一个画面跃然纸上。另一类就是各种帮助表达的助词、副语等等,爱憎喜怒,都在言语之间传递。同一个意思,在不同的感情基础下,会用不同的词语来表达。比如形容绿色:如果是春天万物复苏,或形容新鲜蔬菜等令人心仪的东西,一般用“绿莹莹”,如果形容哪个人穿了一件很不得体的绿色衣服,很影响形象,就用“绿瞎瞎”。是褒是贬,一听就知。至于动词和名次,大部分昆明话与其他方言差别不大,都是把普通话里对应的词换了一个说法,而昆明话这类的词,在全国方言里并不算多,这也是昆明话慢慢说很多北方人都能听懂的原因。
等式人=吃饭+睡觉+上班+玩, 猪 = 吃饭+ 睡觉, 代入:人=猪+上班+玩, 即:人-玩=猪+上班. 结论:不懂玩的人= 会上班的猪
男人=吃饭+ 睡觉+挣钱 猪= 吃饭+ 睡觉 男人=猪+挣钱 猪=男人-挣钱 所以男人不挣钱等于猪。
女人=吃饭+ 睡觉+花钱。 猪 =吃饭+ 睡觉。 代入上式得: 女人=猪+花钱。移项得: 女人-花钱 = 猪。 结论:女人不花钱的都是猪。
综上: 男人为了让女人不变 成猪而挣钱! 女人为了让男人不变成猪而花钱!
男人+女人 =两头猪 祝天下的猪们快乐 ^_^November 19 精神盛宴又是一天的精神盛宴。
真不知道为什么如此喜爱陶醉于山和蓝天,当然如果有飞鸟和鱼,我宁愿不再回来。
今天走的是“传说中”的“香巴拉”,从八大处侧边的小路上去,绕过八大处所在的那座小山,一下子就置身于重山之间。让人无法相信,这是离北京城十几公里的地方。已经是秋天了,植物已经完全褪去了绿色,张牙舞爪的树枝在队伍身上弹来弹去,留下的是满身灰土,也就是这灰土,表明这里还是北京。在这种季节,最好看的应该是蓝天了吧。没有云的蓝天,按理说应该很boring的,而我却偏喜欢,没有杂质、没有瑕疵的蓝,它不是平面的,它好比八卦生成之前的虚无。举头凝视,仿佛自己就飞了进去……
除了歇下来时享受蓝天,大部分时间都在山谷与山脊之间跋涉,披荆斩棘一点也不夸张了。在这种没有什么人来过的地方,你会觉得孤独?还是充实呢?
在这时刻,我就享受我的精神盛宴。我脱离了细细嗦嗦的生活,脱离了无可奈何,脱离了进取努力,脱离了喜怒哀乐,因为在这里,面对层峦,一个渺小的人只能把心和蓝天一样,一尘不染。甚至,我不知道我是谁了,因为我是谁已经完全完全没有了意义和价值。我没有脑袋,也没有身体,我就是一团气,融入了蓝天的深邃与土地的厚重,我穿梭于枝桠之间,跳动在枯草之上,我醉于自由。这时,我有非凡的感受力,我能用耳朵认识风、用皮肤认识水、用手触摸秋天。
这是我喜爱的一种精神盛宴,应该有很多人这一点跟我一样吧,否则不会有如此之多的行者游走于自然的杰作。这种精神享受应该在哪里都是一样的,无所谓西藏还是西山。而我是不太敢去西藏的,担心自已到了那里就突然开悟,从此真的化作纯粹。
精神盛宴对我来说,甚至超过了对米线的热爱。除了感受山和蓝天,我还喜欢要么投身旋律和节奏,跟着耳朵去想象各种各样的故事,再被自己虚构的情节而感动;要么拿一本好书,让自己成为一个角色,体验和思考;要么与一群彼此没有任何交点的朋友,找个与我们都没有什么交点的地方,分享一下那些原本没有交点的人、事与思想;要么就是一个人,正儿八经泡上一壶普洱青茶,让那香先充溢五官,而沁入心脾,再渗透肌肤。
November 18 Sound of Heaven刚从中山音乐厅回来,地铁的摇晃还没有把脑海里交响乐的旋律抖落干净。
瑞银韦尔比耶音乐节管弦乐团带给我了这场精神盛宴。乐团由瑞银集团(就是大名鼎鼎的UBS)创办,向全世界优秀的青年音乐家敞开大门。今天演奏的乐团,就由来自30多个国家的10多位年轻人组成,最小的一位打击乐手才19岁。今天的亮点,不仅仅是这支能够充分体现全球化的乐队,最亮的星是布瑞恩·塔菲尔——获得女王勋章的威尔士男中音。
“亲爱的,我必须离开你。再见/更快乐地生活,忘记我/将情感和爱情从你美丽的心中抹去/……/再见/再见/再见”
我不懂什么叫咏叹调,也不熟悉莫扎特和《费加罗的婚礼》,更听不懂意大利语的歌词,但我已跟着塔菲尔走到一对即将分手的恋人身边:他将要离开他的爱人,他要她幸福,所以他让她忘记,而他却不断重复的说着再见。声音穿透了音乐厅里的空气,穿透了我的皮肤和骨骼,我不存在了,应该说我不存在于那个布满一排排坐位的大屋子了。我跟着我的想象,穿梭在场景中,甚至我分不清,在那些场景里,我仅仅在旁观,抑或我就是故事里说的那个人。
“你在闪烁,哦,最美的一颗星/从遥远处垂下你温柔的光芒/你亲切的光线穿透昏暗的晨光/……/哦,黄昏的新星/我一直欢快的迎接你/……”小提琴和长笛描绘着晨曦、薄雾和光线撒下的感觉,圆号和大提琴就是那被穿透的昏暗……闭上眼睛,我就真的看到了黄昏的星星。
“我曾经多么充满渴望地把自己/投向海底最深处/在那可怕的船的坟墓里/我撞向礁石”……塔菲尔的声音就像气体充满了整个音乐厅,而我已被那声音摔向礁石。
November 15 这就叫做创意!近日有一新闻,说北大一群年轻人往灵山旅游,期间一男一女与大队伍走散,便在山上旅店投诉一夜,谁料他两竟关掉了手机,害得山下同学们慌了深,以为失踪。于是通知了警察,乃至学校的保卫人员。两方面搜救力量熬夜寻找他们下落,谁料大清早却接到通知,曰二人已开机取得联系并归队。
这个故事能够引起的议论倒是很多,什么该不该关机啦,学生郊游到底学校应不应该禁止啦,……反正本来世上也没有一件事情仅仅体现社会生活的一个侧面。
但窃以为最令人震撼的,是草根风格的创意延伸,真是“一条新闻引发的幽默”。各路神仙由这条新闻引申和发挥,极尽各类风格,联想的触角延伸得无限广阔。从哈利波特,到超级女生,还有大话西游、三国、评书、武侠、对联,不仅作了大量“嵌入式”的创作,更具有诸多另类的叙述角度,读完、笑完、觉得很充实,因为我们的生活如此广角。全看你怎么去看待它。
http://www.newsmth.com/bbstcon.php?board=Joke&gid=723740 November 13 活着今儿又重温了电影《活着》,上次是10年前,在澳洲作交流时,跟俺澳洲妈妈一起在街上租牒回去看的。
看完心里那个堵啊!堵了10年。10年之后看,还是堵。
有这么两段台词:
“咱们炼的这块钢铁,够作三颗炮弹,都打到台湾去。一颗打在蒋介石的床上,一颗打在蒋介石的饭桌上,一颗打在蒋介石的茅坑里。咱们让他睡不了觉,吃不了饭,连屎都拉不了。……”
七十年代:“有庆啊,咱们家现在就像一只小鸡,往后阿,日子会越来越好,小鸡慢慢长大了就变成鹅,鹅长大了就变成羊,羊长大了就变成了牛。”“牛以后呢?”“牛以后就共产主义了。”
八十年代:“馒头啊,咱们家现在就像一只小鸡,往后阿,日子会越来越好,小鸡慢慢长大了就变成鹅,鹅长大了就变成羊,羊长大了就变成了牛。”“牛以后呢?”“牛以后馒头就长大了……” 野香山
November 02 无题今天看见大猪的名字改成“敲响门的/的确只是风”,我猜到是他一个朋友的诗。
我奇怪自己怎么就会猜到这种意境的东西是她的呢?其实这种意境有点熟悉哦。
应该是这个朋友吧(其实现在没准都不能算是朋友了,不知道彼此在什么地方、在干什么,而且这种状况已经很多年了),她的诗就是这种风格的,她也写小说。我们在一起的时候算起来是13年前了(天!)。她的形象也定格在那个时候,包括她的姿态、她常穿的衣服、她说话的表情、她的眼神,……我挺佩服她的,但是知道跟她绝对不是一种人,有一个最好的例子:她能对红楼梦里的诗倒背如流,情到深处,还会陪着黛玉落泪了;而我,坚决不能忍受红楼梦里那些男男女女成天吃饱了没事干,乱搞关系。哈哈哈……13年后的今天,我想我们大概还是这样的不同吧。
想起这个朋友倒不是为了特别去纪念她,只是想起一次听广播,说最幸福的事情之一就是跟一个好朋友躺在草地上一起胡思乱想,望着满天繁星和深蓝的天空……当时,我差点落泪了,因为我竟然花了一段时间去想象,与我共享这幸福的朋友是哪一个。
我这几年的生活跨度实在是大了,我的好朋友们都之属于我生活的一个领域。我是应该满足的吧。今天还认识了新朋友,可是不知不觉中,我认识的大部分朋友都太老了,他们都不是70年代末的我们这一代人,我们看中自己的感受,喜欢回忆和畅想,开始在开玩笑时创造“周星星”风格的无厘头细节,我们在乎隐私却又喜欢把心灵的感触与别人分享。
October 30 我的狗宝宝们狗狗成为社会话题的时候,我也说说我的狗宝宝们吧。
聪聪,男狗,从其离开我的时候的外表来推断,应该是一只土土的狗。
聪聪是我第一次养狗,他是我和同学在一个深秋的傍晚(大概就这个季节吧)花了23块钱从三孝口的中国银行门口带回去的。他一直没有和我住过一个被窝桶,因为我们那时的女生楼看得特严。进门的大厅两边都有值班阿姨,拐进去的地方还有楼官员老师的办公室,类似于某些立交桥吧——无监控死角。所以没有一个人能够把宠物或者男友带进去。生活在男生宿舍的聪聪应该还是非常幸福的土狗了吧,有被窝睡(男生不怕脏嘛),有奶喝、有肉吃(男生吃饭浪费嘛),还有电影看(男生喜欢聚在一个宿舍看牒嘛)。每天下午阳光最充足的时候,就有“舅舅”们带他去俺们学校大礼堂前的草地上晒太阳。看他那个虎虎生威的小样儿,还有很多人喜欢他(因为那个时候养狗的少,大家对品种没什么研究,只要长得好玩就行)。后来他长大了,我只好在BBS上给他找了个在外租房的后妈。偶尔大家还把他接回来晒太阳。聪聪最后是在跟着后妈过马路的时候受了惊吓跑丢了。我想,当时学校周围那些村子里的人一定受不了他那四条肥腿的诱惑。如果他幸运,他也就会成为村里流浪的一员,为了在垃圾堆里刨食而互相欺负。
跳跳,女狗,在无法摆脱聪聪走丢的打击之下买了她,大概是35块吧,不过她是一只西施犬,品种上唯一的不足是个头大了点。不过她那一身垂到地上的长毛,还是很有点丰姿,尤其是在我给她扎了一排小辫子之后。(其实容易让人想起恐龙,后背一排向上冲的疙瘩,:P)。跳跳是在我宿舍度过童年的,那时搬了新的宿舍楼,监控力度明显减弱,于是我牺牲了我的书包,每天把她塞在里面背上背下——总不能在宿舍里大小便吧?为什么叫跳跳呢,顾名思义,她太喜欢蹦了,干什么都要蹦,一跳一跳的样子,蹦达蹦达,只好叫她跳跳。她最厉害的一次就是晚上不乖乖睡觉,愣是从上铺直接跳下去了。跳跳喜欢一边啃骨头,一边抬起天真无牙的大眼睛看着你。在这种情况下,人一般都会再给她一块。跳跳跟我相处的时间很长,只记得那一身长毛被我剪了又长长,又剪了。每次给她洗澡,绝对是人狗大战,基本上都需要中场休息。最终,她还是只有瑟瑟地抖进我怀里那块毛巾里去。后来,跳跳还是过继给别人了,因为那时有了另一个小家伙——馒头,他们两水火不容,于是只好喜新厌旧,把她抛弃。
馒头,老乡送给我的男狗一只。是我养过的三个狗狗里面品种最好的,他爹是斗牛,他妈是八戈,所以他有斗牛高挑的身材、有力的四肢,又有八戈微皱的脸皮,两者结合恰到好处,没有斗牛的狰狞,也不像纯种的八戈那样矮墩墩、肥胖胖、皱巴巴、傻呵呵。当时给他取名,我们讨论了好久,1个多月时他很瘦,有人提议叫面条,我却喜欢他那个憨头憨脑的样子,圆不遛秋的脑袋,不就是一个大馒头嘛?
馒头是三个狗宝宝中最不安分、出状况最多的一个。不到3个月的一天,他老兄不知道怎么搞得,居然从2楼阳台上跌下去,咂在楼下院里的一块玻璃上。我们飞奔下去,只见他从废墟中应声爬出来,活动是没什么问题,却被玻璃差点把整个下嘴唇削掉了,满身是血。吓得我赶快抱着他往狗医院跑。那天那个兽医说了一句话我印象深刻:“我今天还是生平第一次给狗做美容手术啊!”好歹算是把那片扇呼着的嘴唇缝上去了。他丫的因为打了麻醉,回家路上哈喇子流湿了俺一袖子。再一次,就是不知道这家伙在家里翻什么吃,整个脸都肿了,舌头不由自主搭拉出来,那样子简直傻得不能再傻了,后来也是抱去动物急诊打了针才好得。
馒头与别的狗最大的不同就是——他会吃辣椒!!!馒头从一个月就天天跟我一起,我吃什么他吃什么,终于,他成了一只爱吃辣椒的狗狗。每次吃完带辣椒的剩饭剩菜,都辣的呼呼倒抽气。跟他老妈我简直是一摸一样。再说了,我的狗狗怎么能够不会吃辣椒呢?
我想我这一辈子都会喜欢狗的,理想就是养它7、8只。在我人生最大变化和挑战的阶段,就是馒头天天都陪我的。那时刚念研究生,又干上了俺生平的第一份工作。充满激情,又不失劳累的日子,不时还有困惑和惶恐。那时幸好爸妈都在身边,至少没了生活的压力,可是我自己的压力怎么能跟他们多说呢?怎么能凭添他们无谓的担忧。
馒头是给了我力量的,虽然他不会表达。可是每一天,我离家还有好几十米的时候,据说他就会在家里激动,到我开始上楼梯,他绝对已经在门口蹲着等我,到我走到门口,他一定已经在刨门了。我喜欢回家,因为有他在等我。回家之后,我往往是抱起他一阵“蹂躏”,最恨的一招就是用两手捧住他的脸,往前一挤,然后对着他喊:“包子,包子!”他也乖乖受着,大眼睛忽闪忽闪看着我,反正我是看不出来,他喜不喜欢这样!
跟他玩才知道,为什么古话说“摇尾乞怜”形容猥琐样。狗狗是懂得感情的,至少分得清你喊他的时候是准备跟他玩还是要训他。有时候我喊他嗲声嗲气,他就知道你是找他玩的,飞奔过来,抬起前腿就扒在你腿上,不停发出娇滴滴的哼哼声。你要是装成凶叭叭的声音,他就会慢慢的侧者走过来,头低着看是抬眼看着你,摇着尾巴,可怜叭叭的一副样子,好像知道要埃训了。要是你一抬手,他马上把屁股转过来闭上眼睛等着挨揍,但是大部分时候你就不会真打他了,因为那个样子实在是太太太太可怜了——弄不好坦白从宽也是从狗狗这里学的呢。
馒头跟我老爸也特好,我家剪了一块地毯给他垫着,有时候扫地,老爸用脚把拿地毯一拨弄,馒头还以为要抢他的东西呢,追过去,死死咬住地毯拼命拽。我老爸也觉得好玩,就用脚使劲压着。这么一来二去,馒头也知道这个东东好玩,于是没事的时候他就会叼着他的垫子到我老爸那里去,把垫子往我老爸脚上一放,然后坐下来抬头企盼地望着老爸,哼哼——这是他们每天必玩的游戏。
老妈也没闲着,天冷了,就淘了一床被子给馒头做了一个小棉袄。(本来老妈不喜欢狗的,看到我和老爸那么喜欢,也只好“及乌”了)从此,馒头跟老妈之间也有了每日必修课。上午到10点来钟,太阳暖和了,他就去找我妈,在他腿边蹭过来,蹭过去——意思就是热了,要脱棉袄。到了下午4点左右,他又去找我妈,趴在她膝盖上撒娇,脑袋直往我妈毛衣里钻,很明显,冷了,去要棉袄穿。到现在我都搞不清,第一,他怎么知道热了要脱,冷了要穿;第二,他为啥不去找我爸呢?
冬天,我的窝就是馒头的窝,他睡在我的被窝上,最气愤的是,他还把他的宝贝骨头带到我们的床上。(同学们每次去吃大胡子汤馆都打包骨头来给他,他就一个一个拿出来舔一遍,舔过的就搬回窝里去,回头再仔仔细细地挨个再啃一边。没事还把那个关节拐头骨,用嘴抛起来,然后又去追,俨然一副自得其乐的样子。)9点多,他就上床了,他才不管我是不是熬夜呢。可到了早上,他比我的闹钟还灵,扒在我床头瞎哼哼,还拼命刨我的被子,你说我能不起来嘛?
……
馒头留给我们一家的回忆太多了,到现在,我老爸还总是会提起,馒头如何如何,然后乐不可支。
馒头还是丢了,可是我觉得应该说“走了”更合适。那天我们在忙收拾家里,没人理他,等收拾完就找不到他了。只发现家门被挤开了一个缝……我现在都想不通,平时我们大开着门他都不出去,为什么那天他会挤开门走出去????!!!!——唯一能够给自己的解释就是他自己想走,我不知道我们那天是不是真的冷落了他,他决定走的时候是不是感觉受了伤。而令自己心里好受一点的解释是不是他看我们太忙没时间带他出去便便,于是自己出去,却找不到回来的路?……
不管怎么猜测,都没有用了,馒头走了……或许缘分尽了吧,他那个小可爱的样子,不管谁拣到他,应该都不会虐待他。
正是因为这么想,所以他走了之后,我们都没有太过于悲伤。倒是今天想起他来,哭得不成样子。 打狗行动又来了,它们有什么错?最近好长一段时间各地都在说狂犬病、违规养犬的话题。
昨天新闻说了,公安部门决定以严格加强狗只的登记和管理工作为核心加以治理。
国家要求养狗要上牌已经很多年了吧,一出问题还是要抓这个?
看来,各地的主管部门又要发财了。在我看来,这只不过是新一轮的强行收费而已:想养狗不是?上牌。怎么上啊?交钱!最终的结果不信咱等着瞧,还是遍地狗拉屎,还是带狗出入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还是满地的狗狗到处跑,还是清晨被狗吠声吵醒,……唯一的区别在于:狗主人心安理得——我上牌了!我们还是会看到不想花钱、花不起钱的狗主人们遛狗时鬼鬼祟祟生怕被前来纠察的警察给逮住。
无证养狗反正就强行没收呗,一户多养和违规饲养大型犬的呢?想想什么人养好多只狗?什么人养那种一顿吃几十斤的大狗呢?——无非有钱有势之徒,而根据经验,所谓的监管部门对这些人是没有办法的,或者说是不管的。人家是精英啊,是明星啊,是主流社会啊!
更不敢去想象管理部门提出的第二条措施:治理流浪狗。难道中国已经发展到会有专门组织收集流浪狗,实施安乐死的程度啦?要是没有,那么真的不敢去想象马路上那些警惕的眼睛将在什么情况下无奈地闭上;要是真有,俺也还是要置疑每个月纳的税到底花到哪里去了。
制度和权利机构,我没权利去指点什么,我也没那个能力去指点。
但是狗狗泛滥而成为伤害人的罪犯,难道是狗狗的错吗?狗狗天生就只会在大路中间拉屎吗?人要牵狗爬楼梯,难道狗还会硬要做电梯吗?出门被栓着难道狗会发狂吗?如果不被抛弃,如果出门玩耍总是被“妈妈”用绳子拽着,流浪狗从何而来?……这一切与其说是“狗祸”不如说还是“人祸”。
想起《蜡笔小新》有这么一集,说的是小新出去遛小白,他妈妈给他一个带子和一个铲子,叫他必要忘了把狗屎拣回来,结果小新这家伙把所有人家狗狗拉的便便都捡回来了,好大一兜!美牙气坏了……
October 29 痛恨断章取义的历史教科书——《中国人史纲》读后之一终于读完柏杨先生的巨著《中国人史纲》,掩卷举首,不禁要嚷嚷一句:教材误我!
70年代后期之后的很多人不喜欢历史,我也是其中之一,原因非常非常简单,我们与历史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历史老师和历史课本注定了我们不可能一见钟情更何况相濡以沫。幸运之人碰到海阔天空的老师,尚可从老师的说书中找到对史的兴趣,从而开始畅游史海。而大部分人只是背下年份和时间、人物和事件、局限性和意义奔赴考场,卷子一交,全部还给老师,反正只要一个好的分数就可以支撑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要。
对史的兴趣,其实起源电脑游戏,从恺撒、法老王、三国、十字军,到文明,世界重大的历史片断逐渐引发了自己对历史脉络的兴趣,于是鲜有女生喜爱的文明这样的游戏,成了我的系统必装。寻找能够勾勒一个国家乃至整个地球发展脉络的读物成为我的重点。于是,世界通史读了一半,又开小差读起了《中国人史纲》。
读完之后第一感触就是:原来我们在学校所学的历史都是断章取义。对人物、对事件,尤其是对人物,只有一个盖棺定论的名头,比如,郑成功收复台湾,民族英雄啊!其实这种定论更多是服务于当前祖国统一大势所需而已,至于郑成功为什么要收复台湾,郑成功到底是个什么人物,当时全国尤其是台海之间到底什么局势,没有详细的分析和阐述。回忆起来,大概那段历史从教师留下的印象可以简而概括为几个要点:第一当然是祖国领土统一咯,红毛(荷兰殖民者)无疑是一副侵略者的丑恶嘴脸;第二就是郑成功在XX地进行了XXX战役等等,最终收复台湾,使台湾回到祖国的怀抱。so郑成功民族英雄。
愚以为,这段历史更重要的贡献不在于营造祖国统一的良好气氛,国人更多的应当从当时统治王朝的社会发展状况与世界发展进度的对比看到落后的根源、吸取教训,从而反思和探询,在今天这样的全球发展格局之下,一个民族如何才能保持进步的步伐,与世界的心跳形成共振,届时,统一问题势必迎刃而解。因为,祖国统一在现世的情况下,已经绝对不可能依赖一个“民族英雄”了。
清政府最兴旺的时期被柏杨先生定义为中国历史上的第三个黄金时期,然而它的贡献仅仅在于对疆土领域的扩张。其中,台湾是一个重要的方向。
十七世纪初期,身为海盗,一直占领着台湾岛的海盗头子郑芝龙(郑成功的老爸)向明政府投降,从而获得福建省海军司令的头衔,海上商旅得到了比较安全的保障,1619年荷兰殖民者政府东印度群岛之后于1627年占领台湾。
明朝第19个皇帝当时逃到福建,被推为皇帝之后,郑芝龙欲出卖他向清兵请降,这是他日本籍的儿子郑成功坚决反对,却被老爸严拒。于是郑成功率军以厦门为根据地,遥尊在云南流亡的第20任皇帝与清对抗。并于1658年北伐,却碰到清政府坚壁清野的战术,没有成功,且大伤元气。这时候,郑成功需要一个相对和平、又安全的区域来休养生息,积蓄能量。台湾进入了他的视野。
1661年郑成功进攻台湾,先后攻陷荷兰人的两个大城,荷兰人被遣送回他们的大营爪哇。于是,台湾成为明王朝的领土。(就是我们说的回到祖国的怀抱!)谁知这个时候,吴三桂解决了明王朝的最后一个皇帝,明朝灭。按理说,郑应该推举一个身边的朱姓王室做新主,但他没有,就形成了一个由司令部代替中央政府的国家(所以也就不是明朝了,可是从产权角度来说,它也绝对不是当时中国的主人清政府的一部分)。攻占台湾一年后,郑成功就去“等”马克思了,他儿子郑经向清政府申请成为中国的附庸国,起先清政府统一,而后却因郑经提出非份的要求——把厦门也划给他作为交通据点,引起了清朝的愤怒,于是就有了施琅收复台湾的故事。至此,台湾才算是真正的回归中国。
从这段历史,至少可以看出几点,是超过我们教材简简单单阐述的逻辑的。
第一,郑成功的国籍问题,他其实是中华人种,从国籍来看,并不是中国人。(偶看到其日本籍还是有点惊讶的,不过海盗的后代,国籍似乎不能说明什么。文明3征服世界里如果玩世界地图,选择扮演Mao,也会看到临近中国的海域上,海盗自古都很猖獗,成为企图早日打掉“小日本”的最大障碍,必须等到科技发展至一定程度,能够制造比较好的船只才有可能实现。)
第二,郑成功与老爸在政治上的分歧也是很有意思的。他开始似乎是支持明朝的,后来又没有再立新帝,我只能大胆猜测,他也是想独霸一方做皇帝的人,不过尚有智慧,没有草率称王。实际上,还是一个政治的斗争。
第三,可惜郑成功的儿子没有那样的智慧(应该感谢他没有这样的智慧,否则台湾就变成另一个朝鲜了,抗美援朝可以雄纠纠气昂昂地跨过鸭绿江,台湾海峡可没有那么好跨,失去这只拳头,中国大陆就等于是对太平洋敞开了),不懂得见好就收。
第四,从柏杨先生较为简单扼要的称述,可以看出,郑氏四代(郑芝龙、郑成功、郑经、郑克塽)的家族发展也同中国历朝历代的帝王将相一样——一代不如一代。可以大胆猜想,郑芝龙当年也定是台湾海峡叱咤风云的一个人物。当时恰逢改朝换代,天下打乱,故其子郑成功也不是一个犬子,其政治报复和野心比他老爸更甚。到了他们占领台湾之后,郑成功的儿子郑经就不再是老爸和爷爷的风格了,他连最起码的国与国之间的谈判都不能收信如一(或者记是根本不能在办事之前把局势想个明白),招来了“亡国”的祸患。第四代呢,看过武侠的人一定记得《鹿鼎记》上的郑克塽吧,金墉大概不会把一个好人写成那个猥琐样的。看看中国历史上的家族兴衰史,想想我们常说的“富不过三代”的“规律”。难道这是历史必然的吗?难道不应该反省一下,为什么中国的家庭就培养不出像样的第四代,第五代,……
我想,历史不是那么简单,每一段历史,都有太多值得回味和思考的东西,历史之所以这样,历史人物之所以会有他们的作为,绝对是有复杂的背景和根源的,而我们的教科书,却把现象描述的那么简单,唯一的后果是什么?——教室里出来的学生都思想简单,EQ低,天真,他们不懂的权变、不懂的迂回、不懂的将事情放在社会发展的大环境去看,不懂的要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看世界,整个民族一连几代都是这样的话,何其可怕。
October 25 博客写什么?(搬家最后一箱行李,成于2006年10月20日)唉!每次打开博客,看着我的文章寥寥无几,真是莫名的感受。
想起柏杨先生在《中国人史纲》里提到唐朝伟大的诗人岑参,说“岑参的英雄气概使他的诗气吞山河,在帝国(唐朝)不断的对外战争中,他歌颂荒漠中捍卫国土的战士。中国是一个战争文学最贫乏的国家,岑参悲壮的感情,在诗的领域中开辟出一个新的天地,使那些斤斤计较私人情感的诗人,黯然失色。
看了这一段,真的不知道博客怎么写了,若不是因为觉得总是在博客里写“我”如何如何,“自己”咋地咋地有点自恋和倾诉癖,我也不至于一次次毁掉没有一片文章的博客,另立新户。
那天还跟燕子说:看来俺这人比较缺乏诗意……
给自己找个借口吧,不常写其实是有苦衷的。
不知道应该在博客上写什么?……
所看所想?
大事、热点如超女、朝核之类,实在不敢妄加评论,毕竟不成熟的思维与其让它消逝,也不能白纸黑字留下来,好像留下了就永远也不会成熟了似的。鸡毛蒜皮、柴米油盐也不屑一写,倒不是自视清高,而是怕这些小东小西浊了本来缤纷的言论世界。
因此,每每手摸键盘时都是诚惶诚恐,最终只好作罢,任那思绪飞逝而去,只剩下曾经思考过的那一点点心灵上的慰籍。 缘分(搬家第六箱行李,成于2006年10月1日)2006年9月30日星期六
有一天跟我老公闲聊,说要是我们那么注意了还生一个女儿怎么办?嘿嘿——那就是真的与这个女儿有缘份,她一定是我们家的福星,好好爱她,把她养大,珍惜缘分。
写给宝宝(搬家第五箱行李,成于2006年10月1日)2006年9月18日星期一 得知我跟先生正在筹划要一个“小猪猪”(明年生的小孩属猪)的消息,朋友们都说,我应该写博客,为我的宝宝写。 我想起了我怂恿我妈妈写的回忆录,那是我上大学离开家时给她出的主意。因为我太了解她了,我是她的全部,一下子没有我在身边,她会很不适应。 我妈妈生于1949年,外公是小资产阶级,属于那种解放前有小包车(就是小轿车,长得象面包,老片里都能看到的那种)、大狼狗、高级收音机的那种家庭。外婆家里是世代名医,家教很好,很贤惠,画得一手好画,绣得一手好花,缝得一手好衣服。这样的家庭,公私合营和文化大革命,肯定都是遭受极大痛苦的。不单生的时代不好,家里也是一锅“沸水”翻个不停,我妈妈兄弟姐妹6个,她排行老三,是第三个女儿,自她之后是三个舅舅,兄弟姐妹之间、妯娌之间,至今50多年了还是是非不断,硝烟滚滚。老妈生下来就不得外婆的喜欢,满月就送到老家玉溪去了,妈妈说她是“在我外公中药铺的柜台上,长大的”,直到上学才回到昆明的家里。上小学因成绩优异,在外曾作为学生代表受到国刘少奇和王光美的接见,在家天天被姐姐拳打脚踢,扭捏抓掐。以至于妈妈初中毕业第一名考上第一女子中学后还自个儿跑到招生办公室要求转学到技校去,家里穷是一方面,更多的因素是想离开家。就这样,妈妈去云南汽车厂上技校了,因为出身不好,文革期间经历了批斗、串联、武斗。当一切归于平静的时候,自己缺患了严重的肾病,不得不将左肾摘除。从此,过渡的自知之明牵绊着她,一生都不敢过于强进地去追求和把握。抱定单身的她直到外公去世前,才在尽孝的前提下接受了亲戚介绍的小伙子——就是俺老爸了。呵呵。 俺老爸是山东人,8岁的时候过继给了伯父(就是我从小喊爷爷的那个人),离开家乡,到了昆明。本来是奶奶听了算命的胡诌,说她多个孩子早夭是因为没有大孩子能“镇”住,建议她到老家要一个男的回来。把俺老爸领回来之后开始还行,后来她自己果真留住了一男一女之后就偏心了。所以我猜,我老爸的成长过程一定是饱偿了寄人篱下的苦涩的,这或许可以解释他那不爱说话的性格。后来老爸下乡了,有去当了铁道兵,认识我妈的时候是从北京部队回家探亲的几天时间。 我爸跟我妈绝对是惺惺相惜,从只有婆婆给的一床破了大洞的棉絮开始经营一个家,后来有了我,后来我爸专业,等等,他们的事业、他们的奋斗对我来说记忆都太模糊了,我只记得我们一家三个人是怎么走过27年春秋的。 在我19岁离开家之前,我觉得日子过得好慢。走之前我跟我妈分析:她的一生是与共和国同步的,她和丈夫的家庭又是那个时代典型的代表,他们的成长道路,他们的子女及教育方式,……等等,都是与这个时代相结合的。我说:老妈,你写出来的回忆录,不仅仅是故事,而是历史。 这下她挺来劲,我明白,她本来都以为自己的人生就这样平淡地奔向结束了,我的这个建议让她找到了生命新的价值。 于是7年来,我妈利用眼睛尚好的几段时间写了20多万字的回忆录。虽然还没有写完,但我知道她真的是非常认真。记得有一次,我打电话回家,她声音很低沉,有气无力的,我心里咯噔一下:生病了?谁料她说,我今天写小时候在家被你二姨妈欺负的那些日子那,越想越伤心。我开导她,你写把,写下来之后就把它们都忘掉,这样你才会有新的人生。 老妈说:要把这些东西留给我作遗产。老妈还说,她的生命真正有意思是从生下了我开始的。带我长大的过程也是她成长的过程。 就是这句话,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当妈妈,一定要去体验她曾经体验过得这种充实感。毕竟,我们来这个世界走一遭,总要留下一点什么…… 这就算是第一篇送给我的宝宝的东东吧,虽然他/她还不知道在哪里呢。 买车记(搬家第四箱行李,成于2006年10月1日)俺家车已经坏过一次了,不过奇瑞的服务还挺好的,修车的比坏车的还急。可是对这个奸商的投诉,我们还没启动,当时用手机录制的交涉过程还静静躺在手机里。或许就是我们这样的懒人,成就了没有诚信的社会吧。
27岁(搬家第三箱行李,成于2006年9月17号)25岁那年,我结婚了。我的生活也从25岁完全变成另外一种,就好像从婴儿学步一般从新来过,两岁了,终于能够扶着个东西蹭两步,新生活的逻辑和语言刚开始呀呀地学啊……
人,真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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